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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起,我市15名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 这15名陪审员是经过公开报名、组织推荐、法院会同司法局审查、提请任命等环节,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命的。4月中旬,这15名人民陪审员还赴杭州参加了由省法官进修学院举办的全省人民陪审员上岗培训,经过全面考核,获得了由浙江法官进修学院颁发的人民陪审员培训合格证书。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的制度,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她)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一条良好的沟通渠道,也是民众对司法监督的重要环节。 (朱干平 钱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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