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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城区开展统一灭蟑灭蚊工作。 此次灭蟑灭蚊范围是:三江、鹿山、剡湖街道、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居民户以及公园、河泊两岸、绿化带(马路两侧)、下水道窨井等公共区域。灭蟑灭蚊工作要做到部门不漏单位、居民不漏户、户不漏室、不漏死角、不漏外环境。覆盖率、到位率、饱和率要达到100%。 灭蟑灭蚊药物由市爱卫办统一采购,各部门、社区、有关村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可在6月15日—22日到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购买。 6月23日至6月30日为灭蟑的第一次投药时间,间隔20天后的7月20日至7月30日为第二次投药时间,8月、9月投药视蟑螂密度情况而定。灭蚊时间为6—10月,此时期要做好地面药物消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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