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厂生产系统中存留的危险化学物品处置工作,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已提前于7月21日上午8时全部安全处置完毕。并在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环境保护局,新昌县、嵊州市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生产系统已全部关闭。 在整个危险化学物品处置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安全技术专家的悉心指导,得到了两县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重申,由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的工厂与村的纠纷未协商解决好之前,京新药业原料药厂不开工生产。 特此通告!
200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