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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安徽省五河县头铺乡葛某主动将9万余元拖欠款送到了市人民法院,一场历时4年之久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终于尘埃落定。饱受煎熬的受害人袁某也终于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今年29岁的袁某是我市石璜镇人,2000年4月,袁某骑自行车行至104国道禹溪地段时,被同向行驶的大货车从后面超车撞伤,造成袁某左大腿中下段截肢的伤害。2001年袁某向法院提起起诉,经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判决,袁某共计获得19余万元的损害赔偿费。官司胜了,可是9万多元余款却遥遥无期。之后几年,袁某踏上了艰难而久远的维权之路。 与袁某一样,大量受害人在这次百日集中执行大行动中得到了宽慰。一大批半年以上的未结案件、涉省执行案件等得到了圆满解决。截至7月底,已执结案件达到292件,标的总数1473万余元,解决中止执行案件81件。 长期以来,执法工作由于受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外部执行环境欠佳、执行法官素质参差不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案子“执行难”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为改变这一局面,2001年起,市人民法院以执行体制改革为契机,抓工作创新,抓制度规范,近年来案件有效执结率达到60%以上,处在全省前列。2005年1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今年5月下旬,市人民法院又根据中央和省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百日集中执行大行动活动,成效显著。“要将法律的威严送到群众的身上。”全体执法官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大大提高了执法行为在人民群众中的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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