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8月10日到12日,市劳动、经贸、公安、工商、教体、工会、团委、妇联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春苗行动”,对企业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进行了一次集中专项检查。 检查中发现,我市大多数企业在招工时把关比较严,能自觉抵制童工。但也有个别企业,法制意识不强,对违法使用童工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不清,对新进厂职工身份不加严格审核,从而导致使用童工现象的发生。市劳动监察大队随即对这些企业发出了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他们限期作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