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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新进市看守所的每一位在押人员都从检察官的手中领到了一份《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登记表》,今后在押人员可以凭该表约见驻看守所的检察官,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反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等事项。 根据市检察院日前出台的《关于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的规定》,羁押在看守所的在押人员遇有被错误刑事拘留、逮捕的;被超期羁押或者其诉讼权利受到严重侵犯的等13种情形的,可以约见检察官。对在押人员反映的情况,检察官应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或核查;相关处理结果应及时向反映情况的在押人员进行反馈。这一制度将在全体在羁押人员中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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