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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干部进行了述职评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06年1月10日召开。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正职和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述职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任命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月亮出席会议并讲了话。陈月亮充分肯定了评议工作,他指出,从民主测评的结果看,全体任命干部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充分肯定和认可,可以说,评议结果实事求是,也令人鼓舞。这次被评议的任命干部集中体现了三方面特点:一是大局观念强,精神状态好,创造了令人满意的工作实绩;二是责任意识强,依法行政好,较好地履行了法定职责;三是自身要求严,廉洁自律好,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 陈月亮强调,评议成果重在巩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意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期望、法律法规的要求还存在不足和差距,需要大家认真加以改进。他要求被评议干部要高度重视评议意见和整改要求,被评议干部要根据人大常委会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整改工作,对提出的每一条意见都要认真分析,研究措施,并制订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确确实实地把整改的各项措施落到实际工作中,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对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跟踪督查,促使被评议干部的整改措施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陈月亮最后指出,大家要把评议激发出来的热情用到积极推进当前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搞好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理清明年工作思路,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嵊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06年1月10日召开。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生灿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兔娟、裘惠祥、金昌进、陈自军、沈颂理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魏伟,市人民法院院长胡仲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苗勇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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