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6日从民政部门获悉,我市有5家单位(个人)被评为绍兴市“慈善之星”。 据了解,我市自1998年成立慈善总会以来,涌现了一批乐善好施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次被评为绍兴市“慈善之星”的5家单位(个人)分别是:巴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发出口茶厂、市机械链轮厂厂长王以南、上海菱朝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林朝。近年来,这5家单位(个人)热心慈善事业,向各类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捐款累计达1264万元,同时建立冠名慈善救助基金1400万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