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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点工程建设及新农村建设情况汇报,并办理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生灿主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月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兔娟、裘惠祥、金昌进、陈自军、沈颂理及常委会其他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魏伟,市人民法院院长胡仲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苗勇等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汇报。据悉,在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方面,2005年我市规划、启动并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共有27项,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涉及城建、交通、水利、电力、教育、卫生、旅游及开发区配套建设等各个领域,2005年全市重点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8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9.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7.8%。2006年,我市21项重点工程计划总投资29.17亿元,当年计划安排投资12.81亿元。 在新农村建设情况方面,我市通过各级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批全面小康示范村脱颖而出,已有18个村成为嵊州市级全面小康示范村,其中12个村成为绍兴市级全面小康示范村,7个村成为省级全面小康示范村。同时,一批环境整治村取得明显成效,一批城中村完成了改造,一批行政村进行了规划编制,一批高山村实施了异地脱贫,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经济新发展、村庄建设新跨越、组织建设新提升、文化建设新突破、民主法制建设新进展。下一步,全市将确定10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并选派100名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今年确定25个重点示范村进行重点培育建设,以此带动其余村,并先行在一个乡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同时,将着重制订好相关政策文件,健全工作机构和网络,落实分解任务,并加强宣传和指导。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月亮在会上指出,关于重点工程建设,要科学计划,分清主次,首先抓好群众最需要、最迫切的实事;要加强协调、督查,把主要精力用于解决瓶颈制约上。就新农村建设,陈月亮指出,要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把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城乡联动、互促共进等原则,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这一龙头,设计好“五大工程”这一载体,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打好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要探索长效机制,强化思想、组织和作风保障,确保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市委副书记、市长魏伟在会上指出,要集中财力抓大事,保证各项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正确处理好外因与内因的关系,重中之重是要抓好经济建设;要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要处理好引导与自愿的关系,既要政府强力推动,也要围绕农民需求,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会议还办理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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