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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摸清全市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置,我市将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 这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农民生活质量情况等6个方面。我市将涉及1093个行政村和社区,近24万农户。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凡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对虚报、瞒报、拒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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