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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纳税服务,从5月1日起,市国地税将设立联合办证窗口,办理全市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换证等税务登记相关事宜。 联合办证窗口统一运用地税的征管信息系统,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等事务,同时通过“联合办证中间平台”将登记信息实时传输到国税的征管信息系统。纳税人的停复业、注销登记等事项,仍由纳税人向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办理,但此信息将实时传输到“联合办证中间平台”,国、地税可同时查询和取得对方的注销登记、停复业等信息。国地税的共管户申请注销时,先受理一方税务机关负责在税务登记证上加盖“国税(或地税)已受理注销”印章,后受理一方税务机关在办妥注销手续后,负责对税务登记证件加盖“作废”章并截角后退还纳税人保管。 开展国地税联合办证后,办理税务登记有关事项将基本实现五个一:一个场地、一套证件、一个税号,一次收费和违章处理、一个信息系统处理,以期实现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纳税成本,促进国、地税部门信息共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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