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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清明节,野外用火增多,面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我市有关部门精心编织一张科学防火网,全力以赴打好清明前后的森林防火工作攻坚战。 从市森林防火办公室了解到,今年1至3月份,我市共发生林火18起,其中森林火情17起,一般性森林火灾1起,过火森林面积20余公顷,林木蓄积97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5万多元。分析起火原因,主要由烧田坎草、上坟烧纸、乱丢烟蒂等引起。 针对近期气温的迅速回升,气候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清明节期间野外用火增多,今年森林防火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在前阶段,我市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市政府于4月1日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紧急会议,部署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主要任务,市委办、市府办发出了《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四组到21个乡镇、街道和林场、旅游风景区及市、乡镇两级的森林防火重点部位进行了全面督查。4月2日下午,市森林公安全体民警到重点地带督查上坟情况。各乡镇、街道广泛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如甘霖镇学生与家长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长乐、金庭、里南等乡镇通过召开防火会议、发布通告等形式,让森林防火知识进村入户,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让人人都成为森林防火员。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计张贴防火宣传标语3516张,发出公开信4万多份。 与此同时,加强对野外用火管理,落实扑火队伍及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措施,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全市1476名护林管火员现已每天上山巡查,做到定人员、定山头、定责任,全市22支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陆续开展了演练,确保队伍拉得出,打得响。对于发现的森林火灾案件快速进行查处,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如2004年3月,长乐镇蒋某因疏忽大意,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路边,致使180亩山林被烧毁,法院以犯失火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通过上述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今年清明节前后不发生重特大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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