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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晚9时50分许,一辆罐型货车在途经甬金高速嵊州枢纽路段突然“发火”,所幸消防官兵及时赶到将火扑灭,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未造成人员伤亡。 当晚9时50分许,驾驶员王某开着一辆载有约20吨粉煤灰的罐型货车从台州开往金华兰溪,王某突然从后视镜看到车身右侧有火光。下车一看原来是右侧两个后轮胎起火,由于车上没有灭火器,王某只得拨打“119”报警。15分钟后,消防队员抵达现场。此时,只见货车右侧的火势正向油箱蔓延,消防队员立即设立了警戒线,并出一支水枪对准着火点进行一阵扫射,火势很快得到了控制。10时25分左右,火灾被完全扑灭。由于扑救及时,火灾仅烧毁了几只后轮胎。 笔者从市消防大队了解到,他们在扑救汽车火灾时,经常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车子没有随车灭火器,这样极易错过灭火的最佳时机。为此,笔者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请您配备随车灭火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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