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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受罚后为泄私愤,竟纠集他人对报案人进行殴打。近日,邹某、刘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0年9月,邹某、刘某因一起盗窃案同被判刑,2001年初被释放,出狱后两人一直对报案人怀恨在心。2001年3月14日夜8时左右,邹某、刘某、钱某、夏某等4人在市区中心公园玩,邹某在与他人聊天时得知其邻居(即报案人邹某某)在三江街道四海路摆水果摊,即与刘某商量,决定打他一顿以解心头之恨。邹某又叫上钱某、夏某,找到正在做生意的邹某某,不分青红皂白,就用拳头、木棒对邹进行殴打,致其受伤。案发后,邹某、刘某一直在逃,直至今年3月,公安机关才将邹、刘缉拿归案。邹某、刘某犯案后不思悔改,反而怪罪他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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