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场所的设施,例如,剧院的座位,公园的花木、凉亭,街道旁的交通设备、电话亭,城市的雕塑、画廊等等,都是公共财产,必须加以爱护。而市区的一些公共设施往往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像剡湖沿岸、鹿山公园的椅子等经常被弄得破败不堪。 市民张先生来电反映,城中路、安平路等路段,常发生窨井盖失窃现象,偷盗的人把窨井盖拿去当废铁卖。像北门新村附近的窨井盖大都是水泥做的,所以丢失现象很少,有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把这种水泥窨井盖在全市推广,特别是在没有路灯、城乡结合部等地的窨井盖应该置换成水泥窨井盖。市民龚先生告诉记者,上世纪50年代将废品卖到收购站,收购站的工作人员会核实你的身份、货品的来历。窨井盖被盗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有人愿意收购,偷盗的人能从中获利。要打击这种行为,收购站也是重要一环,所以废品回收店亟待规范。 市民赵女士也曾打进热线,说现在损坏公用电话的人也很多,破坏的方式千奇百怪,在插卡口塞口香糖、将电话线剪断等等,这种人实在是缺德。看到不文明行为,我们每个人都要挺身而出加以制止,并做些说服教育工作。退休教师王老师建议,对于公共设施的保护,可以组织志愿者参与监督、巡逻。当然,最重要的是人人都要有主人翁意识,爱护公共设施,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公共财产是公共的,不属于个人。种植树木是为了环境的绿化,为了空气的清新;公用电话亭是为了人们在急需与他人联系的时候有个方便;公园、广场可以让人们有个锻炼、休闲的地方……但有些人却把破坏公共财产当成娱乐,当成一种发泄对象;有些人干脆把它们搬回家,变公有为私有;有的虽然也是公共的,但是公共的范围却加了限制,成了局部的团体财产。于是,树木有人偷伐,公用电话有人偷摘,公园、广场上垃圾随处可见,垃圾桶也被人破坏…… 其实,城市的公共设施,每个市民都有份。所以在使用公共电话或其他公共设备时,要像对待自家财物一样小心仔细,保护公物完整无缺,更不能乱踢乱摔或把公物占为己有甚至偷盗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