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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都已经明确,我们要根据“一个主题、两个率先、三步走、四字战略、五大统筹”中的“三步走”决策,依照省委习书记所提到的统筹谋划、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要求,明确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 据此,我市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为:第一步是2006年—2007年,属于示范带动期。到2007年要确保进入全国百强县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600元左右。基本形成新农村建设规划体系,农村脏乱差状况普遍改善,100个产业特色村、100个经济薄弱村、100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初出成效。第二步是2008年—2010年,为全面推进期。到2010年在全国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左右,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比例达到75%左右,城市化水平达到55%。基本建立行政村布局合理、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良性机制,基本形成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起运行有序的基层民主治理机制,农村脏乱差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集镇功能显著增强,社会风气明显好转,100个中心村基本达到“五化”标准,中心村集聚效应初步显现。第三步是2010年—2020年,为全面提升期。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城乡居民收入比在2∶1以下,城市化水平达到60%以上。农业产业发达,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环境整洁,基层管理民主,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要分步实施,同步推进。我们要按照这三个阶段性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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