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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委于4月21日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上获悉,自2006年至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具体实施步骤为:2006年5月至2006年底,以“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为主题开展活动;2007年,以“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为主题开展活动;2008年,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活动。 会议要求各级宣传、公安、教育行政、司法行政、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交通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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