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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凭着一本笔记本上的记录,追诉了犯罪嫌疑人刘某盗窃汽车牌照敲诈的92起犯罪事实。 市检察院检察官倪伯萍在审查一起盗窃汽车牌照敲诈失主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一本笔记本引起了倪伯萍的注意。笔记本上记载着一些城市名称和许多四位、五位的数字。凭着职业敏感,倪伯萍马上与公安机关、鉴定人员联系,进行调查取证。经查,2005年12月底的10天时间里,刘某在绍兴、上虞、嵊州、萧山四地盗窃汽车牌照92起,刘某每盗一块牌照便向失主敲诈200元至300元不等的现金,连同公安机关原先查实的28起,刘某一共盗窃汽车牌照实施敲诈120起。 目前,刘某已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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