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5月1日起,应税汽车、电车、挂车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受理地点由绍兴市国家税务局调整为车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我市国税局从5月1日起将受理所有与车辆购置税有关的纳税申报及涉税事项。据了解,市国税局已做好了相应准备工作,我市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可就近到市国税局办税大厅办理纳税申报和其他涉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