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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对中国领带城各类经营主体的监管,规范领带行业经营行为,维护著名品牌利益,树立企业自创品牌意识,市工商局市场管理所在中国领带城建立了领带经营信用分类监管体系。 该所首先健全了辖区内220户领带加工、经营主体的“经济户口”资料,并以此为依托,结合对领带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的动态监管,对在履行执法监管职能过程中掌握的与其信用相关的信息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确定各类经营主体信用等级。信用监管等级依据信誉分数和失信分数按照一定比例或分值将领带经营主体评定为A、B、C三级。A为守信户,B为警示户,C为失信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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