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列入浙江省八个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之一。日前已制定《嵊州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实施方案显示,我市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的任务是:力争在2-3年内初见成效,5年内逐步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目标。具体为5年内计划安排土地整理总面积15万亩,其中基本农田12万亩,使全市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2万亩以上,基本农田标准化程度达到60%以上;5年内计划改造坡地基本农田3万亩;同时加强基本农田的其他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