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合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良好风气,日前,石璜工商所、石璜市管会在个体工商户中积极开展了“八禁止”、“四提倡”经营守则活动。 “八禁止”是禁止未经标价出售商品、禁止熟食人员无健康证上柜经营、禁止出售各类应检疫而未检疫的商品、禁止出售内注(泡)水家禽及水产等商品、禁止坑害消费者的掺杂使假行为,等等。“四提倡”是提倡爱场如爱家、提倡同行如兄弟、提倡顾客如“上帝”、提倡致富不忘国家。为规范经营行为,还出台了相关的奖惩措施,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