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从7月1日起,全市集中供养人员生活标准整体得到提高。 据了解,根据国家新颁布实施的五保条例规定,我市整体提高了集中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并减轻村级集体的负担比例,增加市财政的负担比例,从7月1日起全市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达到农村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即农村五保生活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现在202.5元,城镇从每人每月215元提高到352.5元,原则上保证每人每年180公斤大米;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巩固在98%以上。同时,福利机构和困难家庭作为监护人的孤儿供养经费,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全额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