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市建管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自7月1日起,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中开展劳动用工诚信工地的评定活动。 据悉,凡在嵊州市境内的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工程造价或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上、民工人数在30人以上、建筑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工期在6个月以上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委派的,根据相关条件,均可参加评定活动。首次评定将在9月份进行,以后随时申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