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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晚10时许,新昌籍司机俞某因车辆发生故障抛锚后停在高速公路,俞某没有在车后方设置警告标志牌,该违法行为被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巡逻民警查获。 高速交警对俞某作出了罚款200元并扣3分的处罚,当交警要求俞某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俞某趁交警不注意偷偷将自己驾驶证号码上的一个数字“0”改成了“6”。交警回到单位在核实驾驶证号码时,发现俞某的出生日期是“16”月份。当交警联系上俞某后,在大量的事实面前,俞某连连向交警检讨自己“一时聪明”的行为。由于俞某认错态度诚恳,交警对俞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绍兴高速交警提醒:改动驾驶证号码并不可能将自己的处罚转移到别人身上,因为确定司机身份的驾驶证是由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驾驶证档案号等多项信息组成,改动其中一项不可能会改变整个驾驶证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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