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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农调队的抽样调查表明,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4112元,比上年同期的3447元增长19.3%。从现金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来看,主要呈现三大新特点: 一是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所占比重继续上升。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在各种企事业单位从业和从事各种劳务活动所得到的收入,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达到人均2130元,占上半年全部现金收入的比重达到了51.8%,比上年上升了2.3个百分点。这是由于我市招商引资力度不减,基本建设规模继续扩大,加上原有企业活力也有了明显增强,产销形势趋好,为广大农民从事其中的劳务活动提供了机会。从调查资料看,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单是在本地企业得到的工资性收入就达到了人均1651元,占全部工资性收入的比重高达77.5%。 二是家庭经营收入略有增长,三大产业有增有减。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家庭经营得到的现金收入达到1449元,比上年同期的1377元增长5.2%。其中第一产业得到的现金收入75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第二产业得到的现金收入36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2%,第三产业得到的现金收入32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第一产业中农业收入人均579元,林业收入13元,牧业收入151元,渔业收入9元,均比上年有所减少。在农业收入中出售蔬菜、茶叶的收入均比上年有所增长;而出售谷物、花木的收入则有所下降。调查资料同时表明,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出售肉猪的收入增幅较大,从上年的人均23元增加到了50元,增长117.4%。 三是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都有较大幅度上升。据调查,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都有较大幅度上升,分别由上年的人均158元和208元增加到258元和275元。在财产性收入中,除了转让土地经营收入减少外,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和股息、红利等均有大幅度增长,其中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从上年的人均23元增加到了114元,利息、股息、红利收入也达到了115元。转移性收入中增幅较大的主要是亲友赠送收入增加较多,人均从上年的45元增加到了85元,增长88.9%,而农民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或带回的收入则从上年的74元减少到了56元,这主要是由于本地就业岗位增加,长期外出人员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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