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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伟为市惠民医院授牌。
昨日上午,市惠民医院在市中医院正式挂牌成立,市委副书记、市长魏伟为市惠民医院授牌。市领导夏能勇、金昌进、夏春燕、王灿林以及绍兴市卫生局局长宋梅玉出席授牌仪式。 据了解,组建惠民医院是市委、市政府重点实事工程之一,也是一项我市城乡低保、重点优抚等人员的医疗优惠机制。市惠民医院设在市中医院内,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旨在解决我市低保困难人群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市人民医院为惠民医院指导医院,市妇保院、市精神病防治院为协作医院。市惠民医院医疗优惠对象为凡户籍在嵊州市范围内,持市民政局颁发的《嵊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的人员、农村五保及城镇“三无”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凡上述人群可凭《嵊州市惠民医院医疗优惠证》和本人身份证在市惠民医院就诊,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优惠。具体优惠内容为:门(急)诊和住院期间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直接优惠减免30%;门(急)诊年减免费用累计不超过300元,住院年减免费用累计不超过3000元。 持《嵊州市惠民医院医疗优惠证》的住院病人原则上在市惠民医院治疗方可享受相关医疗优惠政策,需转院的必须经市惠民医院医疗管理办公室同意后转入指导医院或协作医院治疗;指导医院、协作医院不予直接优惠减免费用,应由病人或其家属凭惠民医院医疗优惠证、转院证、病人身份证、病历、费用发票(清单)到市惠民医院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按规定优惠减免。 据悉,我市符合医疗优惠条件的低保、重点优抚等人员已开始陆续领取《嵊州市惠民医院医疗优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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