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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套牌车不仅外表与实际车辆一模一样,居然连内部的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也完全一致,这辆汽车被‘克隆’成这样也真够绝的!”——近日,市交警大队查获了一辆车号为“粤B23893”号的小轿车。 今年3月份的一天,在深圳市彩阳新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上班的员工陈某在嵊州市区发现一辆本公司的“粤B23893”小轿车。在回公司后,他就向同事提起此事,可结果却令他大吃一惊——公司的车辆在今年就没有离开过深圳,当然更不可能到过嵊州!这一情况同时也引起了公司领导的重视,在多次核实后,确认在嵊州行驶的车辆为一辆套牌车辆。于是,公司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嵊州市交警大队反映了这一情况。 市交警大队在得知情况后,马上将该车列入本市套牌车辆“黑名单”,要求一线执勤民警在巡逻时加强对该车的查处。7月中旬的一天,民警发现该车停放在市区官河路上,就当即对此车依法予以扣留。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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