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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定于2006年8月中旬开展领导下访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06年8月中旬,时间一天 二、接待地点:设接待点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全市设立12个接待点,具体分为:甘霖镇(包括里南乡)、崇仁镇、长乐镇(包括贵门乡)、三界镇、黄泽镇(包括金庭镇、北漳镇)、三江街道、鹿山街道、剡湖街道、浦口街道(包括开发区)、石璜镇(包括雅璜乡、通源乡)、谷来镇(包括王院乡、竹溪乡)、仙岩镇(包括下王镇) 三、接待对象:接待点行政区域内的来访群众。 四、2006年8月15日在市信访局的市领导接待日取消。 五、接待对象须知: 1、信访人应在2006年8月9日至8月11日凭居民身份证,到所属乡镇、街道信访办(室)进行预约登记,并如实填写人民群众来访登记表。 2、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3、信访人应自觉遵守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服从接待工作人员的安排。 4、信访人未经预约登记的,下访接待时一般不予接待。 5、具体接待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共嵊州市委 嵊州市人民政府 信访局
200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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