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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定于2006年8月16日,开展领导下访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06年8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接待地点:12个接待点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分别为:甘霖镇、崇仁镇、长乐镇、三界镇、黄泽镇、三江街道、鹿山街道、剡湖街道、(上接第1版)浦口街道、石璜镇、谷来镇、仙岩镇 三、接待对象:各接待点镇(乡)、街道已经预约登记的来访群众。 四、接待对象须知: 1、已经预约登记的信访人凭入场证入场; 2、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3、未经预约登记的信访人,一般不予接待。临时到接待点登记的来访群众,由登记咨询处视情决定是否接待。 4、信访人应自觉遵守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服从接待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特此公告 中共嵊州市委 信访局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0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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