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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浙江省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杂费的实施通知》,从今年秋季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为更好地扶持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市财政出资740万元,用于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杂费减免。 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享受这一新政策的学生人数达7万人左右,其中,小学生为4万多人次,初中生为2.5万多人次,外地户口学生人数为500余人。在此基础上,对全市千余名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户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市财政还将继续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免除他们的课本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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