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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也像城里人一样有‘养老金’了!”9月25日,甘霖镇西湖头村64岁的陈正桂拿到奖扶金发放专用存折后激动地说:“想不到30年前响应党的号召实行计划生育,今天政府帮助‘养老’,我们的老年生活多了一份保障。”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起我市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同时符合4个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妇,可以享受奖励扶助金,即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籍在本市;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对符合上述4个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妇,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从4月起,我市全面开展奖扶制度的实施工作,经最后资格确认,共有2116名对象符合奖扶金发放条件。本月25日起,我市开始奖扶金发放工作,到月底,有2116名老人将陆续领到奖扶金。 政府给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老人发放扶助金,这让老人们在激动之余,也深感自豪。“政府给我们发扶助金,是对当初我们执行国家政策的肯定,这是多么光荣的事。”三江街道高家村71岁的高自方老人告诉记者,他只有一个儿子,由于只生一个负担少,他们夫妻精心地培养儿子,现在儿子有出息,一家人生活得很好。“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利国又利己,况且现在又有奖励扶助,可见,执行国家政策是不会吃亏的!” 领到奖扶金后,老人们有感于党的政策好,纷纷表示今后要教育下一辈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今后我要当个宣传员,向左邻右舍多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鹿山街道雅致村61岁的谢士江这样说。 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自1973年以来,我市少生了20多万人。“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关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邢霞认为,“这是鼓励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人口计生部门,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把这项工作做好,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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