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我局自2006年9月26日起受理浙江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换发申请工作,现将换发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发工作自2006年9月26日开始,至2007年2月底结束。2007年3月1日起,原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作废。届时没有换证的人员,须按照新申请许可证的程序重新申办。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换发许可证: (一)按照原法定程序取得原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原证颁发时间在2006年3月1日《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施行之前; (三)年满十八周岁,且男不满六十周岁、女不满五十五周岁; (四)身体健康,没有妨碍进网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五)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章操作事故。 三、申请换发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许可证; (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换发申请表; (三)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四)学历证明书复印件; (五)重大违章操作事故申明(未发生过重大违章操作事故可不提交)。 四、申请地点:嵊州市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韩小姐,电话:3208106 嵊州市供电局 200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