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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效能承诺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接受社会监督,特作如下承诺: 一、服务态度 1、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深入开展“学党章、强党性、树形象”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健全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提升系统整体素质。 2、文明执法,优化环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办事原则,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切实改进执法态度,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营造文明、公正的执法环境。 3、主动服务,转变职能。扎实开展“三走进”活动,为农村“送政策、送项目、送服务”,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改善服务质量,树立交通新形象。 二、服务承诺 凡符合办理程序和许可条件,申请资料齐全、完整,我们将在以下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 1、申请办理占用、挖掘公路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架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和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7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2、申请办理增设公路平面交叉道口、设置非公路标牌,7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3、申请办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7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4、办理简易程序路政案件当天办结;一般程序路政案件,立案后1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路政案件3个月内办结。 (承办部门: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电话:3107239) 5、办理道路客运经营许可,15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6、办理道路货运经营许可,3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7、办理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15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8、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15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9、办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15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10、办理出租车客运线路许可,15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11、办理客运班线经营许可,15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12、办理汽车租赁企业设立,10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13、办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设立,10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14、办理公路养路费减免、公路养路费超限(3个月以上)报停审核,即办。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3107962) 15、办理水路运输业开业审批,7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航管所航征股,电话:3181309) 16、办理临跨拦航道建筑物审批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影响通航安全审核,7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航管所运管股,电话:3125123) 17、办理港口经营许可,7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航管所运管股,电话:3125123) 18、办理船舶办证,5个工作日办结,按绍兴市地方海事局收费(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191号)。 (承办部门:航管所航征股,电话:3181309) 19、办理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5个工作日办结,按绍兴市地方海事局收费(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191号)。 (承办部门:航管所航征股,电话:3181309) 20、办理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20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航管所航征股,电话:3181309) 21、办理水路运输业停业、注销,即办。 (承办部门:航管所航征股,电话:3181309) 22、行政执法检查和办理案件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表明身份出示证件。 (承办部门及电话:公路段〈3110110〉,运管所、稽征所〈3205303〉,航管所地方海事处〈3125111〉) 23、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听证及上诉的权利。 (承办部门及电话:公路段〈3110110〉,运管所、稽征所〈3205303〉,航管所地方海事处〈3125111〉) 24、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承办部门及电话:公路段〈3110110〉,运管所、稽征所〈3205303〉,航管所地方海事处〈3125111〉) 三、服务质量 1、健全制度。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三在”要求,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2、落实责任。根据人员变动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实际,对行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及时作了调整,对局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作了分工,并印发了《嵊州市交通局工作要点》、《行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交通系统绩效量化考核办法》,分级签订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 3、组织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全局工作会议,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每月底前召开工作例会,对上月工作进行小结,对下月工作进行预安排,进一步提高部门整体工作水平。 (监督投诉电话:3331558 3032484)
市人口计生局效能承诺
一、工作承诺 1.开展“提高机关效能、提升优质服务”活动。凡是职责内明确应办的事要快速办结,工作运转中需要协调的要及时沟通,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妥善解决。做到立足以人为本,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2.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第一责任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办事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态度热情,仔细谨慎,优质高效,打造人口计生服务型机关。 3.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三在”要求,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 二、服务承诺 1.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合法,文明执法,不侵权、不越位。 2.在执法、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不违反纪律规定;不做虚假报表、不出具假医学鉴定证明等。 3.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二孩生育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避孕节育技术免费服务、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兑现、生殖健康服务等业务。 4.按照各类经办业务规程,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指南,公开办理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5.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6.接待来访者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重大疑难问题做好记录并尽快协调解决。 7.实行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正常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能办的事马上就办;重大或紧急事项需研究或请示后才能办理的,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 8.对工作中存在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投诉人反馈。 9.对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 三、廉政承诺 1.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项目经费、药具经费、单位物资采购和人事等方面,做到集体研究和集体决定。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嵊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制度》、《嵊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嵊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廉政建设制度,营造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良好氛围。 3.实施“阳光工程”。做到财务公开,大宗物资采购一律纳入政府采购,不以各种名目向群众乱收费、乱罚款或擅自改变人口计生工作的各种收(免)费标准。 市审计局效能承诺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机关职能,规范机关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和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工作落实,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监督,特就机关效能建设作如下承诺: 一、服务态度 1、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加强思想教育、业务学习和理论培训,创新载体,注重调研,健全干部学习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审计人员整体素质。 2、主动服务,转变职能。深入开展“三走进”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改善服务质量,了解分析有关情况,帮助联系乡镇、村、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审计机关新形象。 3、文明执法,优化环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办事原则,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切实改进执法态度,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营造文明、公正的执法环境。 二、服务承诺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审计监督,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秉公执法。 2、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定期发布审计项目公告,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示。 3、实行审计复议制度。按照审计复议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实施,不拒绝被审计单位的合理要求。 4、实行审前公示制度。到被审计单位审计,提前三天进行审计公示,接受群众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线索的举报及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 5、实行举报监督和群众评议制度。设立监督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3116011),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定期了解意见反映情况,并及时做好反馈。聘请特约审计员,定期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积极收集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的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6、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做到廉洁从审,不以审谋私,坚决禁止吃、拿、卡、要、报等不良风气。 7、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文明服务,勤政高效,帮助被审计单位排忧解难,完善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市百丈飞瀑风景旅游区管委会效能承诺
一、科学发展,争强创优,实事求是,开拓进取; 二、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发展环境; 三、态度热情,仔细谨慎,优质高效,打造管委会服务型机关;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五、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三在”要求,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 六、符合办理条件和程序,申请资料齐全完整,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七、在管委会内投资项目开发,代办相关手续; 八、按规定办理旅游区内土地征用,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手续报有关部门审批; 九、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办理旅游区内企业投资项目审核、报批事宜,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手续报有关部门审批; 十、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政策处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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