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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市外经贸局向有关企业转发《商务部关于下达2007年度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方案的通知》。为方便企业,市外经贸局将按通知要求,统一填写附件中缺少的代码或名称,并统一向省外经贸厅确认。如企业信息有误或已更名等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与市外经贸局贸管科联系,电话:3112640。(详见市外经贸局网站http://www.szftec.com) 商务部通知指出,根据《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下达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全国各经营者2007年度第一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 1、2007年度对输美200/301、222、229、332/432/632A(B)、352/652、359S/659S、363、443、447、619、620、622、345/645/646、666类,输欧2、20、39、115类实行业绩分配,第一次业绩分配总量为上述类别2007年度协议产品数量的50%。 2、各经营者的可申请数量根据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确定的原则计算,经营者出口实绩统计时间为2006年1月1日-7月31日。 3、凡可申请数量低于最低可申请数量的,经营者可申请数量为零,剩余数量按业绩优先的原则分完为止。 4、商务部将根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的书面申请及相关电子数据下达正式分配方案。 5、相关经营者应配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确认工作,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交申请。凡在规定日期之后上报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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