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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城市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联合执法,依法对嵊州经济开发区上杨村村民杨某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8月30日,开发区国土所接到群众举报,经济开发区上杨村村民杨某,在一砖瓦厂附近未批建房,面积庞大。开发区国土所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并查明:杨某未经依法批准,于今年8月下旬擅自侵占本村集体土地建房,占地面积在1600平方米左右,已建成围墙。开发区国土所立即下发了停工通知书,责令其停工。近日来,杨某置停工通知书于不顾,继续抢建,开发区国土所与开发区行政执法中队阻止多次,他仍未停工,并在围墙内建了12间厂房,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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