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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协调下,经过1年时间的漫长等待,近日,因工伤而失去双手的谷来镇谷来一村村民黄小江终于可以得到应有的30万元赔偿了。 去年10月,24岁的黄小江经朋友介绍,到杭州天地钢结构有限公司承包的长乐镇上王庄村从事钢结构安装工作。由于该厂内高压供电线与厂房太近,去年10月2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黄小江在工地钢架上接角铁焊接过程中,所拿角铁不慎碰到一旁的高压电线,人被高压电击伤,头、四肢严重烧伤,被认定为工伤。事后黄小江及其亲属多次与天地公司的人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但天地公司以没有与黄小江建立劳动关系、不是天地公司职工为由拒绝赔偿。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在认真收集相关证据、理清法律关系后认为:黄小江虽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没有给他参加工伤保险,也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为此,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黄小江代理仲裁申请,参加诉讼活动。 但在具体办理中,由于本案的赔偿义务人天地公司有意拖延赔付时间,按照相关法律的程序走下去,黄小江要得到伤残赔偿,须走完约3年的时间。这对失去双手、生活无法自理、没有收入来源又须为索赔四处奔走的黄小江来说,是充满了苦痛的黑色时期。援助律师认为此案拖下去对黄小江非常不利,应尽量采用协商的方式一次性解决。因此,他主动与天地公司代理律师联系、沟通,想方设法争取协商解决的机会。在援助律师的努力下,今年9月18日,经反复协商,双方达成了书面协议,天地公司一次性赔偿黄小江人民币30万元作结,并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确保协议的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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