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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短三十几年的生命历程中,储某先后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4次入狱,累计过了近14年的牢狱生活。 在最后一次出狱后,他丝毫没有悔改之意,在不满一个月的时间里,又干起了强拿硬要他人钱财的老勾当。他口口声声强调的理由竟是:在上一次其被判刑时,对方曾为警方作证。10月13日,这个老赖被市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再次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储某以其2003年被判刑时求某向司法机关作过证为由,分5次从求某夫妇处强拿所谓“损失费”171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储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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