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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驾驶人无证驾驶农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将人撞伤,在送伤者到医院过程中逃逸。10月15日,崇仁镇村民李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市交警大队合并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据了解,10月8日下午3时16分,市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值班室接到事故报警,在浦溪线崇仁地方发生一起农用车与拖拉机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裘斌等人立即赶赴现场。据现场目击者介绍,当日下午3时左右,一辆安徽牌照的农用车在途经肇事地方时因措施不当与前面一辆手扶拖拉机发生追尾相撞,手扶拖拉机驾驶员被当场抛出在公路上后昏迷。事故发生后,农用车驾驶员随即下车叫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此外,目击者隐约记得该农用车的牌照数字为“64268”,驾驶员为一年轻人,本地口音。 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牌照数字和车辆类型,民警在当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摸排工作。10月12日,民警基本确定该车是从丽水购买来的,经与丽水方面联系,了解到购车人为崇仁镇的李某。得知该信息后,民警立即赶赴李某家中,并发现了肇事车辆。10月15日下午,肇事者李某迫于压力,最终向市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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