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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镇某村邢某,因向自家兄弟讨还1500元欠款而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近日,犯罪嫌疑人已经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事情发生在2003年8月的某天,犯罪嫌疑人邢某在家中吃过晚饭,赶到其弟弟即被害人邢某某家中,要求其弟偿还1500元钱。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并动手互殴。其间,犯罪嫌疑人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把被害人戳伤,造成了被害人邢某某夫妇一重伤一轻伤的后果。
笔者感言: 该案子虽然比较普通,但在我们的生活中却是普遍存在,这种因金钱纠纷而造成亲情伤害的悲剧经常在我们身边上演,它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隐藏在我们身边,随时都有发生“爆炸”的可能。因此,为了给我们自身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温馨团圆的家庭环境,希望大家遇事要冷静处理,从法律角度思前想后,切莫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给自己与他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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