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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乡扎实推进廉政保证金制度
来源: 嵊新网  作者:   2006年09月29日  

通源乡在全乡村级主职干部中推行的廉政保证金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各村主职干部中没发生一起违纪违规现象。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通源的新农村建设蓬勃开展,康庄工程、自来水工程、农业基地建设等工程不断上马,项目资金投入量大面广,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苗头。针对这一些情况,通源乡纪委除加强教育,出台规章制度,及早构筑防腐网络外,根据本乡的实际,把廉政建设与经济挂钩,在全乡村级主职干部中推行了廉政保证金制度。

廉政保证金采用全乡统一、一年一缴的办法。每年个人上交200元,村集体上交100元,乡财政补贴200元,合计每人500元,每年初上交到乡主职干部报酬统筹专户;从2005年起实施,一定三年,共计每人1500元。三年届满,个人未发生廉洁问题,经乡纪委审核合格,报乡党委、政府批准后,一次性返还给村主职干部每人1500元,并给予必要的荣誉表彰。主职干部在三年任期中,因廉洁自律等问题受到乡纪委、公安、司法等部门查处的,没收已存在该人户头上的保证金。

    保证金与村干部任期挂钩,对违纪的村干部而言,是一种惩治,对干净干事的村干部而言,是一种荣誉和经济上的双重奖赏,受到了村干部和村民的欢迎。

 


编辑 史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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