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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的优良传统美德,从今年10月30日起,《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全面实施。 《意见》规定:各类医疗机构应在挂号室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切实落实对老年人的优先照顾。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所有由政府投资主办、收费的公园、文化宫、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和旅游景点以及体育健身等公共场所,凭老年人《优待证》,70周岁以上老年免购门票,60—69周岁老年人门票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含民营公交车辆)。老年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凭老年人《优待证》优先进站、检票、上下车(船)。 据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和一寸红底免冠照一张,到各社区和行政村进行办理《优待证》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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