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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朋友们: 我市自2005年以来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受到农民群众的真诚欢迎。2006年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54.3万人,1-10月已报销28.2万人次,报销金额1541万元,全年预计报销金额2000万元。实施近二年,许多农民朋友享受到了这项制度的好处。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2007年度的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又开始了,筹资标准仍为每人每年43元,其中政府补助每人每年23元,农民个人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缴纳,以整户为单位参加。低保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负担。2007年度我市合作医疗报销政策有了调整:(一)住院医疗费报销:在市内乡镇卫生院住院的起付线仍为500元,市级医院起付线由原来的1000元降至500元,市外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仍为10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不变。每一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额为1.2万元。因患大病住院虽得到合作医疗报销但家庭生活仍贫困的,可按《嵊州市城乡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医疗救助。(二)在市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从原来的10%提高到15%。我们已印制了《合作医疗政策解答》免费分发给每一农户,大家可以仔细阅读对照。 为方便群众报销医疗费用,我们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保院等市内13家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的,在出院结算时直接在该医院报销费用。在市内未联网医院及市外医院住院的,则需要凭有关证件和票据到市合医办审核报销或由乡镇(街道)合医办代理报销。 拥有健康,才能实现小康!吃五谷杂粮的人,谁能保证不生病?一人生病千人帮,付出20元钱,换来一年的医疗保障。全市农民朋友们,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请你们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嵊州市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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