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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雷管,是爆炸物品家族中的一员,终生与炸药、导火索为伴。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为人类创造了和正在创造着财富。 回顾过去,由于个别单位和个别人对我放松了管理,控制不严,我被坏人或怀有私心的人随意利用,曾经自由自在。如今各级政府、各个单位和各级领导及全体从业人员十分重视安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迫使我风光不再。 2004年4月起嵊州市开始实施新规定,生产厂家把我制造出来后,在我直径8毫米、长4厘米的身上编码,又印上盒号、箱号,并输入电脑,记入台账,进入仓库储存,由经过专门严格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日夜守护,用户需要我时,通过电脑、台账出库,乘上专车,由经过严格训练、考试合格的押运员、驾驶员护送到民爆公司。民爆公司用电脑扫描,验明正身后入库,并报市公安局入网备案。 施工单位需要爆破时,爆破员必须凭IC卡领取我,民爆公司将IC卡插入领发放手持机核准后发放。在民爆公司安监员和工地安全员监督下,由爆破员将我与导火索、炸药连接,实施起爆,同时,经过安监、安全、爆破这“三员”检查,核实爆破完成,最后,民爆公司、市公安局在互联网上将我除名。 这样,我也就在一道道严格控制中度过了安全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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