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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单位和个人不愿“亮丑”。这里有“家丑不外扬”的思想原因,也有“报喜不报忧”的意识作怪。 一个人、一个单位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是难免的,也是无可厚非的,怕就怕有意或无意地掩盖这些实际问题的存在,不敢面对和正视工作中的缺陷与不足,那就是名符其实的“丑”了。一方面不能及时吸取经验教训,及时加以整改,另一方面为以后“出丑”埋下了隐患。 “亮丑”其实并不丑。从一定意义上来讲,通过“亮丑”可以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拓展新的工作思路,寻找更科学的工作方式方法,比一般的空洞说教更具有说服力。当事人可以痛定思痛,引以为戒,少犯错误,另一方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丑”警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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