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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2月1日召开的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到2010年,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要基本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明显改变。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基础性工作来抓,工程总体进展顺利。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生态嵊州的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以净化农村环境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坚持无公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统筹城乡污水处理规划,逐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先集镇后农村、先环境敏感区后一般区域的原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为试点示范阶段,在今年12月底前,每个乡镇1个行政村完成试点工作。第二步为重点突破阶段,2007年重点是新农村建设规划的100个中心村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第三步为全面推进阶段,到2010年,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治理工作。 市委副书记马志龙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考核、营造氛围,上下齐心、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副市长吕丙主持会议。绍兴市环保局高级工程师全国红应邀作业务指导,甘霖镇、崇仁镇、谷来镇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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