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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报第3版《老人坐公交为何不能优惠》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他们以来电方式询问《规定》涉及的具体内容及实施办法、时间等等,为此,记者特地走访了市老龄办。 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从今年10月30日起全面实施。《意见》规定:各类医疗机构应在挂号室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切实落实对老年人的优先照顾;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所有由政府投资主办、收费的公园、文化宫、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和旅游景点以及体育健身等公共场所,凭老年人《优待证》,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购门票,60-69周岁老年人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含民营公交车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凭老年人《优待证》优先进站、检票、上下车(船)。 外地老年人来我市观光旅游、探亲访友等,凭当地老年人优待证、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享受本地老年人同等优惠待遇。 据了解,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有13万人左右,至目前已办《优待证》的为7.5万人,其中70周岁以上为4万人左右。市老龄办有关人员提醒老年人,还未办理《优待证》的老年人要抓紧去办理,具体手续为: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和一寸红底免冠照一张,到各社区和行政村办理《优待证》登记手续。 相关链接: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不分性别、职业、民族、宗教信仰,均属优待对象,发给《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并享受相应年龄段优惠待遇。《优待证》分红、绿两种卡,其中红卡发放对象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绿卡发放对象为60周岁以上至69周岁的老年人。《优待证》由县(市)、区老龄办负责制作,由省老龄办统一监制,免费向老年人发放,制作经费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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