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北漳镇土块村青年农民周洪贤送交给市林业局公安科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鸢,经过民警近半个月的精心调养,近日已经康复回归大自然。 2006年12月20日,市林业局公安科民警金志军接到周洪贤的电话,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经过调查,这只鸟儿叫鸢,又名黑鸢,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金志军到医院给受伤的大鸟进行了包扎,并在办公室的角落里用纸箱为它做了个窝。每天早晨,金志军上街买来猪肝、猪肉喂它。大约过了十多天,原来流血肿大的脚慢慢结痂愈合,大鸟渐渐地得到康复,而且越来越善解人意,只要金志军到了办公室,它就会拍着翅膀吱吱地叫着,好像在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1月7日下午,金志军带着基本康复的鸢,来到嵊州宾馆后面的小山上,将大鸟放归大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