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市通过土地整理累计建成标准农田4.4856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4.3万亩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我市把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重要工作来抓,先后有20个乡镇、街道开展了34只土地整理项目,对项目区的田、地、园、塘、河、坟及废弃沟、渠、路,实行全面整治开发。项目完工后先后经省、市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土地整理的田畈不但达到了“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林成网、灌得进、排得出”的标准农田要求,而且新增耕地7399.7亩,缓解了我市土地资源供需紧张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