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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三界镇一村民楼某由于涉嫌放火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去年6月份,楼某在上海打工期间,由于左手大拇指受伤被迫回家疗养,到12月份,楼某一直没找到比较合适的新工作。12月15日,由于家庭琐事,楼某与他父亲吵了一架,当时楼某心情相当不好,于是就坐在家里喝起闷酒。酒后,楼某想到自己没有工作和收入,还和父亲吵架,越想心情越不好,觉得做人没什么味道,心想把房子烧烧掉算了。于是他来到自家的柴房,拿出打火机把柴房中的竹梢点着了。火越来越大,楼某看到起火又有些害怕,于是他就打110报警,而他自己却走掉了。后来民警赶到后,在村民的帮助下,柴房中的火被及时扑灭了,幸好没造成重大损失。但楼某由于涉嫌放火罪,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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